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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薛志龙:农村互助幸福院年久失修,建议改造升级
发布日期:2024-03-19 05:06    点击次数:155

南都讯 记者郭若梅 发自北京 随着人口老龄化到来,农村人口养老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卓资县十八台镇黄旗滩村党支部书记薛志龙提交一份关于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薛志龙以乌兰察布市农村为样本,他提出,乌兰察布市老年人口比例高,是自治区老龄化程度最深的盟市,老龄化率位居全国前列。与城市相比,农村的老龄化问题更为严重,农村的空巢和低收入老人较多。

2008年推行的农村互助幸福院是互助养老模式的典型代表之一。公开报道显示,截至2023年8月,乌兰察布市已建成475处幸福院。

薛志龙在建议中提出,他发现乌兰察布市互助幸福院大多数是由旧乡镇敬老院、旧学校、村委会改建而成,历经十余年的运行,普遍存在年久失修、公共设施损坏严重等情况,老年人用水困难、如厕不便、供暖不好等问题日益严重,老年人生活质量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此外,幸福院内老人空巢化、高龄化、失能化不断加剧,互助幸福院服务功能单一的问题不断凸显,生活、医疗、娱乐等公共服务能力薄弱,即使子女定期给老年人提供养老费用,但老年人很难得到子女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薛志龙还发现,社会组织、养老企业、志愿者等养老服务组织建设工作起步晚、发展慢,服务能力薄弱,缺乏政策引导和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的成本高、积极性低,支持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社会化力量严重不足。

针对上述问题,薛志龙建议,改造幸福院,将入住率低、条件差的幸福院合并到附近幸福院,保障老年人居住环境提档升级,确保幸福院如厕方便、供暖清洁、设施适老、房屋完好、环境优美。为老年人配备食堂、快递服务站等基础服务设施,尽量保证老年人群体水、电、网等设施的全面覆盖。在安全保障设施建设方面,在可供老年人活动的场地及时增添轮椅、拐杖等工具。

同时,加大对农村养老的资金投入,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将智慧养老服务与健康产业结合,为老年人提供定期的身体健康检测、健康咨询服务和养生服务。

为应对农村养老问题,2022年,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提出以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等为依托,构建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网络。

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研究生陈芸斐曾在天津武清区抽取2个农村调研幸福院情况,并撰文分析天津农村互助幸福院存在的一些问题:政府责任不明晰,无专职的工作人员对建设幸福院工作的监督,设施与环境建设偷工减料,并未达到切实帮助农村老年人解决养老问题的合理预期。

此外,互助幸福院建设由村集体主办,村集体或者村中个人的资金来源有限,无法有效支持幸福院的后续稳定发展,政府的财政与资金支持尤为重要,补贴缺乏实地考察,数额不合理,政府资金补贴不稳定,社会资本参与度较少,无法形成多来源的资金供应链,影响着幸福院的稳定持续发展。

陈芸斐在文中表示,目前关于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建设的法律处于缺失状态,建议完善立法。